草甘膦PD20080918
- 登记证号
- PD2008091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6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仅供加工农药制剂用,不能直接用于农田及其它场所。
本品为有机磷类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的灭生性除草剂。对中炭钢、镀锌铁皮有腐蚀作用。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在贮藏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 2、本品不溶于有机溶剂,易溶于水,不可燃,不爆炸,常温贮存稳定。 3、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等,避免药剂接触皮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使用草甘磷时应遵守一般农药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如眼睛接触该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严重时请医生治疗。误服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