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乐灵PD20080915
- 登记证号
- PD20080915
- 农药名称
- 氟乐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3
- 批准日期
- 48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乐灵4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 2、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二硝基苯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易挥发、光解,施药后应立即混土。对防治棉花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药效较好。
1、严格控制施药剂量,施药与播种间隔期;药效受土壤质地和有机质含量影响较大,砂质土有机质含量低用低量,反之用高量。有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瓜类及育苗的韭菜、小葱、菠菜、甜菜、小麦、高梁等对本品敏感,不宜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易燃、易光解,不得接近高温与明火。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