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0907
- 登记证号
- PD2008090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8
- 批准日期
- 9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精喹禾灵是芳氧苯氧丙酸类旱田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对阔叶作物田的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一般控制焚烧,按照危险工业物质的方法处理废物,避免接触水源,按照法规进行处理。 2、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避免接触眼睛。工作中严禁饮食、喝水和抽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使用过的设备进行清洗。 3、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水、干粉或者其他B类物质。 4、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