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氟草醚PD20080891
- 登记证号
- PD20080891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8
- 批准日期
- 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52-60毫升/亩 | 喷雾 |
1.能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双子叶杂草,如:日本看麦娘、猪殃殃、婆婆纳、播娘蒿、荠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2.对秋播和早春播露地蒜:于大蒜播种后到立针前或2叶1心期到4叶1心期,用本品52~60克兑水60~120公斤喷雾效果为佳;地膜蒜:大蒜播种后盖膜前兑水均匀喷雾。
本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大蒜地专用除草剂,对多种一年生杂草具有较好的除草效果。
1.产品在大蒜田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避开大风,在下午5点以后用1.3毫米孔径喷头粗喷雾。 2.土壤温度低时可用低限。大蒜1~2叶期时不可使用。 3.大蒜药后可能有白斑,一周后可恢复,不影响产量。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若药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往医院,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