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30142
- 登记证号
- WP20130142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登记证持有人
- 蠡县金诺达制香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2
- 批准日期
- 0.0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1.捏住每双盘蚊香中部的两个圆头,向相反方向轻轻掰动,将蚊香分成两个单盘。 2.将铁支架中间部分拉出,折成90度角。 3.用明火点燃蚊香尾端,把蚊香插在铁支架上。 4.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有效驱杀蚊。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室内场所。
1.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让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 2.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燃着的火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注意通风。勿用易燃品做接盘。 3.用后请洗手或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4.本品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 5.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 吸入:若吸入后引起不适,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立即就医。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 症,可对症治疗。
1.贮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应于干燥通风处晒干。远离火源、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