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1418
- 登记证号
- PD2013141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7-1
- 批准日期
- 6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6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2.4-3.2毫升/亩 | 喷雾 |
应于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均匀喷雾在植株上。
吡虫啉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作用机理为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与其它类别的药剂无交互抗性问题。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速效性较好。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在推荐剂量下安全,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 。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清洗。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物机制的杀虫剂品种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眼睛或皮肤,立刻用大量清水冲冼15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如发现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