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180120
- 登记证号
- WP20180120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10毫克/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5毫克/片
炔丙菊酯5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将电热蚊香片放进电热蚊香加热器的金属传热板上,然后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 2.本品使用12小时或电热蚊香片完全褪色时,应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 3.电热蚊香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使用一夜后,电热片颜色未变或只有少许变化;或您的电热蚊香器的使用时间已超过其正常年限,请更换新的电热蚊香器; 4.于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效果更佳。
本品由炔丙菊酯和氯氟醚菊酯复配,使用方便,每片10小时有效驱蚊。
1.每次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前,请先断开电源,待加热板冷却后再更换。 2.接触电热蚊香片后,请立即洗手。 3.使用时,请注意适当通风。 4.过敏者禁用。使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对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用后洗手。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误食,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