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80115
- 登记证号
- WP20180115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立康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0.65%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立康杀虫制品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4%
Es-生物烯丙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直立罐体。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经科学加工制成的卫生杀虫剂,可有效驱杀蚊、蝇、蟑螂。适合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
1、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 2、勿受太阳直射,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3、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的地方,例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等。4、勿向人畜、食物、食具直接喷射,药液沾上皮肤可用肥皂水清洗。 5、空罐严禁再次充装,切勿将罐体戳破。6、切勿倒置喷射。用后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1、如过量吸入,即刻通风,撤离现场,及时就医。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若服请立即携标签就医。2、若不慎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2、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挤压、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