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PD20182640
- 登记证号
- PD20182640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9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螺虫乙酯是季酮酸类化合物,具有良好的内吸性,可有效防治各种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蓟马、木虱、粉蚧、粉虱和介壳虫等。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用手直接开启包装;用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包装及废弃物用溶剂清洗后高温焚烧。 2.本品虽为不易燃烧的晶体粉末,但应远离火源以防成分降解。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象,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