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182621
- 登记证号
- PD20182621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4-4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6-32克/亩 | 喷雾 |
1. 稻飞虱若虫盛期、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施药。 2. 避免对蔬菜地种子用药。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呋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是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作物体内。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二化螟。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施药时要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2.本品对蜜蜂、家蚕、大型溞、赤眼蜂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及花期前7天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品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在土壤渗透性好或地下水位较浅的地方慎用。4.本品不可以其它烟碱类杀虫剂混合使用。5.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建议避免持续使用,或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病人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