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82600
- 登记证号
- PD2018260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300-420毫升/亩 | 喷雾于播种穴 |
1、本品施药时间应在花生播种时,将药剂兑水稀释后于播种穴里喷雾。 2、本品使用前应先摇匀,存放时如有分层,摇匀后使用,不影响杀虫效果。 3、本品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花生地下害虫蛴螬,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4、配制和施用本品时,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吸烟、饮食等;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并及时更换衣服。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为他用。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有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啶,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