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PD20182588
- 登记证号
- PD20182588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4%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旺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2.4%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石榴树白粉虱、石榴树蚜虫。2024年0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旺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2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3500-45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白粉虱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1.应于柑橘树介壳虫孵化初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安全间隔期4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于石榴树白粉虱、蚜虫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用药时应将药液喷雾到作物叶片上,并使作物叶片充分均匀着药,重点喷施叶背面。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剂,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其内吸性较强,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治柑橘树蚧壳虫、石榴树白粉虱、蚜虫。
1.为了避免和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用,同时应确保无不良影响。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吸烟和饮食。3.避免误食或溅到皮肤、眼睛等处。4.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他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若因不慎误用引起中毒,主携此标签将中毒者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行色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孕妇、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