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嘧菌酯PD20182546
- 登记证号
- PD20182546
- 农药名称
- 咪鲜·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莆田市友缘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8月23日,增加水稻稻瘟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10%
咪鲜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3毫升/亩 | 喷雾 |
| 西瓜 | 炭疽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1.应于西瓜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均匀喷雾,使用本品后的西瓜至少间隔7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3次。2.防治水稻稻瘟病,在水稻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首次喷雾施药,用水量30—60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水稻安全间隔期21天。3.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助剂混用;樱桃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该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咪鲜胺和嘧菌酯复配产品。嘧菌酯通过阻碍细胞色素b与细胞色素c1之间的电子传递,而抑制线粒体呼吸作用。可抑制孢子萌发、菌丝生长和产孢,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预防、治疗和铲除作用。咪鲜胺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抑制麦角甾醇生物合成,影响细胞膜的渗透性、生理功能和脂类合成代谢,从而破坏病原真菌的细胞膜,具有预防和铲除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西瓜炭疽病和水稻稻瘟病。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