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2537
- 登记证号
- PD20182537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隆凯作物科学(山东)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军丰农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利丰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每季使用1次; 2、本品在水稻移栽后,稗草2-3叶期用药; 3、喷雾时,用水量为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24小时至72小时内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 4、施药量按稗草密度和叶龄确定,稗草密度大,草龄大,使用登记核剂量的上限用药量。
本品是磺酰脲除草剂,作用特点为经由杂草叶片、鞘部或根部吸收,传导至分生组织,造成杂草生长停止,黄化,然后死亡。对水稻移栽田禾本科杂草、莎草和阔叶草有良好防效。
1、本品不能与苄嘧磺隆混合使用。 2.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中。 4.该药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与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饲料、饲料、粮食、易燃易爆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