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乙螨唑PD20182523
- 登记证号
- PD20182523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螨唑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乙螨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0-10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于柑橘树红蜘蛛发生初期或高峰前期开始施药,均匀喷施到叶片正反两面。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 3、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乙螨唑复配而成的杀螨剂。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乙螨唑具有杀卵效果,并对各种发育状态的幼若螨均有良好防效,而且具有较好的持效性。与常规杀螨剂无交互抗性,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具有很好的杀虫活性。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在桑园、蚕室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械。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粮食、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