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182484
- 登记证号
- PD20182484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超低容量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200毫升/亩 | 超低容量喷雾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施药间隔期7-10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是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作物体内。呋虫胺是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可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1.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2.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的毒性较高,如桑园和蚕室附近禁止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远离天敌生物放飞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注意避免污染水源。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