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哒螨灵PD20182429
- 登记证号
- PD20182429
- 农药名称
- 呋虫·哒螨灵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6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哒螨灵20%
呋虫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黄条跳甲 | 10-12克/亩 | 喷雾 |
1、在黄条跳甲发生高峰期进行施药; 2、施药应选择在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下进行,并对甘蓝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 3、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本品为新烟碱类农药和哒嗪酮类农药的混剂,通过脊柱神经传递,对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有兴奋作用。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甘蓝黄条跳甲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洒出,废弃包装袋子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禁止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蚯蚓有毒,对天敌赤眼蜂具有极高风险性,开花植物花期、养蜂场所、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