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呋虫胺PD20182426
- 登记证号
- PD20182426
- 农药名称
- 螺虫·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15%
螺虫乙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烟粉虱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番茄烟粉虱时,应于烟粉虱产卵初期施药,施用时应使作物叶片正反面充分均匀着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5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
本品为螺虫乙酯和呋虫胺复配而成,具备较强内吸性,被植物吸收后可在整个植物体内上下传导,这种独特的内吸性可以保护新生茎、叶和根部,防止害虫的卵和幼虫生长,抑制成虫产卵和生殖。两者复配有很好的增效作用,速效性好,持效期长,适用于烟粉虱等刺吸式口器害虫的防治。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慎用。3、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和随意丢弃。包装废弃物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携此标签就医;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后,送医就诊;若误服,请勿引吐,立即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不可倒置。应加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