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2418
- 登记证号
- PD20182418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5-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在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3叶期施药。 2.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1-2天覆水,保浅水层5-7天后常规田管。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 3. 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可以防除水稻秧田中的稗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1.在东北、西北秧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 2.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5.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不慎误服: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