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啶虫脒PD20182417
- 登记证号
- PD20182417
- 农药名称
- 丁硫·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油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48%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2%
丁硫克百威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5-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气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允许人畜进入的间隔时间为1天。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丁硫克百威和氯代烟碱类杀虫剂啶虫脒复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的内吸活性。持效期长,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1.在配制和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使用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9.本产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10、(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