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2392
- 登记证号
- PD20182392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7-23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本品在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5-3叶期施药。2. 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24小时至72小时内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经由杂草幼芽、茎叶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黄化,2-4周植株死亡,可用于水稻秧田防除一年生杂草。
1、对非靶标作物如黄瓜、玉米、番茄有一定的影响,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等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3、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