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82376
- 登记证号
- PD20182376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质量浓度580克/升。2022年06月0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20-2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使用时直接兑水稀释,以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杂草茎叶喷雾。2.喷雾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药效会降低,可酌情补喷。
本品属瞵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1.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推荐的高剂量。2.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浓度5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