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敌草隆PD20182347
- 登记证号
- PD20182347
- 农药名称
- 噻苯·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志诚有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6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18%
噻苯隆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脱叶 | 7-8.5克/亩 | 茎叶喷雾 |
1应于棉花生长后期,棉铃在40-45天龄期。在棉花自然吐絮率达50%左右,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最多使用1次。 2.注意用药过早易影响棉花纤维品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施药后2天内降雨会影响药效,用药前应注意天气变化。 4.每季最多施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10天。
本品是两种脲类农药混合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通过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及抑制光合作用,使叶片枯萎脱落。做棉花脱叶剂。具有促使棉花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促使棉铃提前吐絮,提高棉花品质,提高霜前花比例。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本品不能与其它农药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皮,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迅速喝下大量牛奶、蛋清或大量水。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混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