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百菌清PD20182338
- 登记证号
- PD20182338
- 农药名称
- 精甲·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44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400克/升
精甲霜灵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疫病 | 75-165毫升/亩 | 喷雾 |
按推荐剂量,于疫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处理,视病情发展和天气情况连续用药2—3次,间隔7—10天。兑水量为45—60公斤/亩。本品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精甲霜灵与百菌清复配的兼具保护性和治疗性的杀菌剂。用于防治辣椒疫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眼镜、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饮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切勿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4.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3.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分钟以上,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4.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有不适感觉,请就医。5.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6.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