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寡糖素PD20182292
- 登记证号
- PD20182292
- 农药名称
- 氨基寡糖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碧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基寡糖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病毒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芦笋 | 茎枯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烟草病毒病:于作物苗期、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叶面喷雾施用,连续施药3次,间隔7-10天施药一次。芦笋茎枯病茎枯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天。2.本品对病害有预防作用,但无治疗作用,应在植物发病初期使用。3.在预计两小时内降雨或大风天气,请勿施药。
本品为植物诱抗剂,对烟草有抗病作用,施用后能提高作物自身的免疫力和防卫反应,可用于防治烟草病毒病、芦笋茎枯病。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水田)。5.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