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2211
- 登记证号
- PD20182211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5-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剂每个作物生长周期使用1次。 2、在水稻3~4叶期,杂草2~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兑水30~40公斤,施药前先排水、让杂草充分暴露,喷雾后24~48小时复水,保持水层3~5厘米5~7天。 3、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 4、本品对千金子、马唐、牛筋草效果不明显,如果田间有发生时,必须混配其它除草剂。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经由杂草幼芽、茎叶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黄化,2-4周植株死亡,能有效防治移栽水稻田稗草、异型莎草、水苋菜和节节菜等一年生杂草。
1、本剂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等,特别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4、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