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82198
- 登记证号
- PD20182198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线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纽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松树 | 松材线虫 | 1.2-2.4毫升/厘米胸径 | 打孔注射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7-9.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盛期使用,喷雾时应对蔬菜叶片的正反面进行均匀喷湿。 2.松树线虫病发病初期进行。 3.在晴天的下午近傍晚喷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松树树干中持效期较长(3~15个月),故在1-3月松材线虫高峰期之前施1次药即可较好的预防松材线虫危害。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以阿维菌素为原料合成的一种抗生素杀虫剂,既有胃毒作用又兼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很快停止进食,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在3-4天内达到死亡高峰。本品速效性好,持效期较长,有效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松树线虫。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如接触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如仍有刺激立即送医对症治疗;如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