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82186
- 登记证号
- PD20182186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37%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增加用菊花白粉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22000-24000倍液 | 喷雾 |
| 菊花 | 白粉病 | 15—2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梨树黑星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连续使用的时间间隔为7—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食用菊花和观赏菊花白粉病,亩兑水量为40—50公斤,可施药2次,使用的时间间隔为7—10天,食用菊花的安全间隔期28天。3.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生初期、食用菊花和观赏菊花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菊花等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药剂可以通过根、茎、叶迅速进入作物全身杀死潜入病菌。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食用菊花白粉病和观赏菊花白粉病。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不宜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4.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1.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2.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3.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