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182166
- 登记证号
- PD20182166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1年12月16日,新增大葱蓟马。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蓟马 | 10-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4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大葱蓟马低龄若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大葱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大葱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呋虫胺是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是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作物体内。呋虫胺是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可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大葱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水稻、大葱安全。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其他烟碱类杀虫剂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