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82112
- 登记证号
- PD20182112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绍兴上虞新银邦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700-1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茎叶喷雾一次,每公顷喷洒稀释药液600-900升。 2.本品为触杀型药剂,使用时必须将药液喷于杂草茎叶上才能有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4.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是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的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 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素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 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草铵膦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 2.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鸟类、藻类中毒,施药时应当远离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以及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严禁将残液倒入泊、河流或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 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 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 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 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 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 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不能与食品、 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