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82073
- 登记证号
- PD20182073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兄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杂草生长旺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漂移。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的杂草均有较好防效。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1、本品遇土钝化,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部门。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本品各有效成分均无人体中毒相关报道。 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若误服应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洗胃,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治疗,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