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草酮PD20182013
- 登记证号
- PD20182013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批准日期
- 4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磺草酮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8-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草坪(早熟禾) | 杂草 | 24-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应在冷季型草坪杂草旺盛生长期,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稗草,马唐)草龄较小时(杂草2-4叶前)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喷液量不低于400-800升/公顷。 每季使用次数不超过3次。 2. 请按照核准剂量使用,请勿随意加大施药剂量。 3. 暖季型草坪对本品敏感,因此不能用于狗牙根、海滨雀稗、结缕草和狼尾草等暖季型草坪草。冷季型草坪草翦股颖和一年生早熟禾对本品敏感,禁止使用。 4. 施用本品后,不要播种除草坪以外的任何其它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5. 不要通过灌溉的方式或航空喷施的方式施用本品。 6. 避免大风或极端天气条件下施药,喷雾时注意避免漂移到邻近敏感植物上 7. 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
本品作用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能有效防除大部分阔叶杂草和马唐、稗草等部分禾本科杂草通过叶片、幼芽和幼根快速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阻断杂草类胡萝卜素的合成。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期间饮水、进食、抽烟。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2.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戴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3.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使用过的空包装,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指导。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患者保暖和休息。如果呼吸停止,需要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中毒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400-650-5726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动物饲料等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