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80858
- 登记证号
- PD20080858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2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7-14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科杂草 | 7-14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播前3-5天或插秧后5-8天施第一次药,20-25天施第二次药,每亩用本品7-14克,用细土20-30公斤拌匀,全田均匀撒施。 2、施药时田间应有3-4厘米的浅水层,但水层高度不能淹没水稻心叶,并坚持保水一周左右。
本品属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后茎叶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莎草科杂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本品一般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称量要准确;拌土要充分混匀,撒施要均匀。 3、本品防除移栽稻田阔叶杂草有随用药量增加而防效上升的趋势。 4、多草田、漏水田应适当增加用药量。 5、施药后田间保水5-7天,切忌断水干田;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敏感的阔叶作物。 6、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应大于80天。 7、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不慎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速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