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嘧磷WP20230017
- 登记证号
- WP20230017
- 农药名称
- 高氯·甲嘧磷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红箭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0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质量浓度121克/升(高效氯氰菊酯15克/升,甲基嘧啶磷106克/升)。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 山东正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1.5%
甲基嘧啶磷1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0.5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蝇 | 0.5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本品药液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施药时将药液与水按1:100稀释,按0.5克/立方米均匀喷雾于蚊、蝇身上或其常出没、栖息的表面。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及有机磷复配的卫生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作用。适用于酒店、宾馆、商业娱乐场所、建筑地、养殖场等面积较大的室内蚊、蝇防治使用。
1.避免喷在宠物、畜棚、作物(桑树)或电源上。喷药时切勿污染食物、粮食、加工食物的器具表面或盛放食物的容器。2.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施药时请配戴保护性衣物,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罩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皮肤并更换衣物,施药后彻底清洗可能受污染的器皿。如果处理部位高于头顶,需对低处用塑料布或其它类似材料覆盖进行防护。3.在处理区干燥前,禁止孩童、宠物或其它未着防护的人员进入处理区域。4.本品仅用于室内,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吸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不慎误食,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若判断以甲基嘧啶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Atropine),解磷定(PAM)或双复磷(Toxogonin),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121克/升(高效氯氰菊酯15克/升,甲基嘧啶磷10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