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基嘌呤PD20230370
- 登记证号
- PD20230370
- 农药名称
- 苄氨基嘌呤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邦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0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质量浓度5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调节生长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花谢后5—7天进行常规喷雾,隔10—15天再喷一次,共用药2次。2.弱树不宜使用。3.宜在早上露水干后或下午4时后使用,干旱时不用。4.即配即用,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本品为高活性细胞分裂素,能增加叶绿素,提高光合效率,有效促进植株细胞分裂和分化,促进花芽分化,加速生长和发育,强化植株,预防生理落果,壮果膨果,提高产量。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若遇中毒,应尽快离开污染区。2.若眼睛、皮肤受到刺激,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有持续异状时,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