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咯·霜灵PD20230367
- 登记证号
- PD20230367
- 农药名称
- 噻虫·咯·霜灵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20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79克/升(噻虫嗪248克/升,咯菌腈12克/升,精甲霜灵1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1.7%
噻虫嗪22.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500-7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蛴螬 | 500-7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避免沉淀的产生。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其中的噻虫嗪是一种结构全新的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对卵菌纲真菌如腐霉、绵霉等低等真菌引起的多种种传和土传病害有防效。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许多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防效。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79克/升(噻虫嗪248克/升,咯菌腈12克/升,精甲霜灵1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