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080834
- 登记证号
- PD20080834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批准日期
- 9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被禾本科杂草的叶子吸收。喷洒落入土壤中的药剂易被根吸收,也能起除草作用。对出苗到分蘖、抽穗初期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对阔叶草和莎草无效。本品为原药,外观为棕色液体,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操作时应带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避免吸入;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若不慎泄漏,应收集污染物,并做无害化处理。
本品为低毒农药,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使用时要做好防护措施。皮肤接触后,应用大量的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进行医治。
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应加锁贮存在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混合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