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80832
- 登记证号
- PD20080832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5-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时期:阔叶杂草出苗后2-5叶期,大豆第一复叶期,兑水3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 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本品属二苯醚类大豆田除草剂,可防除大豆田中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铁苋菜、马齿苋、藜等。苗后使用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逐渐枯萎死亡。
1.本品系触杀性除草剂,应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 2.每季大豆生长期间最多用药1次。后茬不宜种植甜菜、白菜、油菜等。 3.施药后短期内大豆叶片可能会产生斑点状药害,但不久后即可恢复。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