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8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20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螺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niclosamide ethanolamine | 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8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螺胺乙醇胺盐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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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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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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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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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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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螺剂,药物通过阻止水中害螺对氧的摄入而降低呼吸作用,最终使其窒息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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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该产品对鱼有毒,应注意不要使生产废液污染河塘等水域或其它水生动物养殖场。 2. 开启本品及使用本品配制制剂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药液和雾滴。使用后要用肥皂和水及时洗手、脸和污染部位。 3. 用后的器械要清洗,避免剩余农药或废容器污染水源。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5. 加工车间应防火、防尘、防泄漏。一旦发生泄漏,立即隔离泄漏污染场所。应急人员穿戴防护用具,用两倍于泄漏物的吸收性物料覆盖泄漏物,收集至一次性可弃容器中,运至特殊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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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行动失调、摇晃、呼吸困难、呕吐、眼结膜红肿。 如经口中毒,不要催吐,要尽快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如吸入中毒,立即使病人脱离现场并带到空气新鲜处;如已停止呼吸,要进行人工呼吸;如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并用水和肥皂冲洗;如眼睛接触,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剂无特效解毒药,如发生中毒症状,须对症治疗,立即送医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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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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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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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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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6-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