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玛津PD20080795
- 登记证号
- PD20080795
- 农药名称
- 西玛津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9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西玛津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西玛津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剂,被杂草的根系吸收后沿木质部随蒸腾作用向上传导到绿叶片内,抑制杂草光合作用中的希尔反应,破坏糖的形成,抑制淀粉的积累。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本产品采用三合一包装袋,装卸过程要轻拿轻放,防止破损,包装作为危险固废处置。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等,并开启除尘设备;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等。3.万一着火,采用干粉、泡沫和砂土灭火。4.泄漏或遗洒,用砂土吸收;污染地面再撒上石灰,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处理。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西玛津可通过食道、呼吸道等引起人体中毒。中毒症状有全身不适、头晕、口中有异味、嗅觉减退或消失等。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中毒时可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处理,治疗可应用抗贫血药物,呼吸困难时给予氧气吸入,还可给予维生素B和铁剂等,经过简单处理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3.远离热源,存放于密封、干燥、阴凉、通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