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虫硫磷PD20080772
- 登记证号
- PD20080772
- 农药名称
- 硝虫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5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虫硫磷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矢尖蚧 | 600-800倍液 | 喷雾 |
应在第一代若虫发生高峰期后,二龄若虫始发期开始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1. 该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2. 该产品对鱼有毒,不宜施用于鱼塘或其它水生动物养殖场内。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药液和雾滴。喷药后要用肥皂和水洗手、脸和污染部位。 4. 使用时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以免对鱼造成危害影响。 5. 处理剩余农药和废容器时,注意不要污染环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误服可引起头痛、恶心、呕吐等。若中毒,及时携带标签就医。不慎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可用阿托品等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