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戊灵PD20080767
- 登记证号
- PD20080767
- 农药名称
- 二甲戊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志诚有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33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甲戊灵33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75-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甘蓝(保护地) | 一年生杂草 | 125-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甘蓝田种子播种后覆土2-3厘米,避免种子直接接触药液,土壤喷雾;移栽前1-3天施药或移栽缓苗后施药,均匀喷雾。棉花播后面前土壤喷雾,每亩兑水40-60公斤。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二硝基苯胺类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防治或抑制甘蓝田、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如稗草、马唐、狗尾草、千金子、牛筋草、碎米莎草、异型莎草、藜、苋、苘麻、马齿苋及龙葵等。
1.在低温情况下或施药后浇水及降大雨可能会影响药效或使植物产生轻微药害;施药后7天左右表土干旱也会影响药效。 2.移栽前施药需保证作物的移栽深度在3厘米以上,并避免移栽时露根或根系接触到毒土层;水萝卜田禁用,直播十字花科作物禁用。 3.播后苗前施药,播种应尽量采用条播,以确保播种深度。采用苗后早期施药的方法,若在作物顶尖萌芽期后施药,可能会出现暂时的轻微伤害,作物在1-2周内可恢复正常生长,不影响产量。 4.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洗手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哺乳期妇女和孕妇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及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诊治。 无专门解毒药,对症治疗。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