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磺·乙草胺PD20080751
- 登记证号
- PD20080751
- 农药名称
- 噻磺·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12月28日,原夏大豆田、夏玉米田施用方法为喷雾,原花生田施用方法为播后苗前喷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49.7%
噻吩磺隆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播种后1—2天内施药。施药时间应选择早晚为宜,不可在中午高温时用药。大风天气禁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选择性旱地除草剂,用于防除花生田、夏大豆田、夏玉米田的一年生杂草。
1.土壤墒情影响药效,干旱缺水地区最好先用水浇地(或加大兑水量)以确保除草效果。2.在施药后,降小雨或中雨,正常浇水都不影响药效;如果用药后雨水过大,连降暴雨,可能造成药效不好。3.作物苗后禁止使用,防止产生药害。4.在低温、高湿(低洼地、田间积水、水改旱地田块、连续暴雨冲刷)条件下应慎重用药,以免产生药害。5.本品宜随配随用,禁止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工作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中毒,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应立即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