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辛硫磷PD20080748
- 登记证号
- PD20080748
- 农药名称
- 马拉·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灶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12.5%
辛硫磷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0-8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90-100克/亩 | 喷雾 |
1、因对光不稳定,故田间施药最好在傍晚或夜间使用。 2、无内吸传导作用,喷药时要均匀。 3、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视 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1-2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击倒力较强,无内吸作用。在碱性和高温条件下易分解。对光不稳定,尤其对紫外线很敏感,容易分解失效,在黑暗或遮光条件下稳定。
1、本品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3次。 2、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则,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不可徒手操作,必须穿戴防护物、口罩、手套,不可逆风喷药,更不得进食或 抽烟。施药后及时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妥善处理好器械、残液、 废弃包装物,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该药剂对蜜蜂、鱼类及捕食螨、寄生蜂等天敌昆虫高毒, 不宜在蜜源植物上使用。 5、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 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6、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 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 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 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 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 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如中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 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 时才能引吐)。
1、本品易燃,在运输、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放置阴 凉、通风、干燥处贮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运输时 确保不倾倒、不泄漏,注意防潮、防晒、防挤压,用专用车辆 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2、远离儿童。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