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乙草胺PD20080747
- 登记证号
- PD20080747
- 农药名称
- 精喹·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2.5%
精喹禾灵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1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大豆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60-71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作物齐苗后,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叶期前为施药适期。
能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同时对藜、蓼、反枝苋、马齿苋等阔叶杂草具有封闭和抑制生长作用。
1.本品在大豆生长期间最多使用1次。田间阔叶杂草超过2叶期基本无效。土壤湿度与温度影响药效发挥。土壤干旱导致药效发挥稍慢,杂草中毒症状不明显。 3. 选择阴天或早晚用药,雨后、灌溉后施药效果好,土壤干旱应加大对水量。 4.避免药液漂移到禾本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注意避免污染鱼塘与水源。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键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应中毒,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可与食物、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