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732
- 登记证号
- PD20080732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96%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熔点98-101℃,可溶于大多数极性有机溶剂。在中性或偏酸性介质中稳定,常温下稳定。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不可与强碱剂混用。 2、加工制剂时工人要注意安全防护,配戴口罩、手套及防护服。工作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包装开启方法:用老虎钳取下封口及插销,向外拉开套箍卡扣,取下桶盖,解开内包装袋扎口带。 3、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排放到污水池中处理,不可污染环境。 4、使用后空桶不能用来存放食品、粮食、饲料,回收处理后用于本原药的包装。 5、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6、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如有泄漏应有回收装置。
不慎溅入眼中或沾附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并请医生对症处理。不慎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保持安静,解毒剂暂缺。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