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PD20080722
- 登记证号
- PD20080722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春大豆播后苗前及苗后早期,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选择性大豆田专用芽前芽后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多种一年生杂草。
[1]施药初期大豆生长明显受抑制,但能很快恢复正常生长,对产量无不良影响。[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施用本品三年内不能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第二年春季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3]注意喷雾飘移,甜菜特别敏感,微量即可致死。[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该药若进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