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080712
- 登记证号
- PD20080712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催熟 | 300-400倍液 | 兑水喷雾 |
| 棉花 | 增产 | 300-400倍液 | 兑水喷雾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应用于棉花秋桃已进七八成熟期施药,注意施药后气温在20℃以上为宜。 3、使用本品应准确掌握施药时间,根据当地气侯在下霜前施药,适宜于干燥天气。遇雨要补喷。
乙烯利是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乙烯利容易被植物细胞吸收并在细胞中释放出乙烯,促进果实成熟,改变向性。促进棉花早熟、增产。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物质混用。 2、本品要随配随用,不能存放,否则将失效。 3、本品具有强酸性,能腐蚀金属、器具、皮肤及衣物,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人的皮肤、粘膜、眼睛有强刺激作用,如皮肤接触药液,应立即用肥皂水冲洗,如溅入眼内,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