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30132
- 登记证号
- WP20130132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省常德鹤王蚊香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7
- 批准日期
- 0.0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苯菊酯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子(成虫) | / | 点燃 |
使用时,将一双盘蚊香脱开成两圈,点燃香圈的尾端,插放于香架上,置于室内上风处或背风处。 香圈燃点后请不要与其它物品接触,电风扇不宜直接吹在燃点的香圈上,否则影响使用效果或火头被吹灭。 建议使用本品配置的专用燃点支架,否则有可能影响使用效果。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驱杀蚊虫。
1、注意安全防火,勿在易燃物处使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勿让儿童玩耍、忌食,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本品对鱼类、家蚕有毒,切勿在蚕房场所及其附近使用,以免对家蚕产生危害。 5、使用时注意通风。 6、用后洗手。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出现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
本产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处,运输中要轻装轻卸,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靠近明火,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