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30125
- 登记证号
- WP20130125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9%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三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7
- 批准日期
- 0.29%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2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本品应插放在支架上点燃使用。
本品以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点然后能有效驱蚊。
1. 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止使用。 2.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3. 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远离儿童。 4. 过敏者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使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医。
1.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